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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怎可花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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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誉称号”怎可花钱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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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4-07【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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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法渠道购买牌匾宣传自己的产品,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7000箱某品牌卫生巾因涉嫌虚假宣传被就地封存。
3月20日,浙江省温岭市新河工商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新河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的仓库内查封印有“中国名优妇女用品采购指定品牌”字样的妇女卫生巾7000箱,每箱24包,共计168000包,案值30多万元。
据了解,该公司为扩大产品销路,2004年4月以3800元的价格从一位自称是“中国名优妇女用品采购编审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手中购买了“中国名优妇女用品采购指定品牌”证书一套,从2007年11月开始将此“荣誉称号”标注在公司生产的卫生巾上,误导消费者。
到目前,该公司已生产此类卫生巾40000箱,销售33000箱,销售额达155万元。经查实,根本没有“中国名优妇女用品采购编审委员会”这个名称。目前,有不少组织或个人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低价向企业推销各种名优产品的牌匾、获奖证书。在此,工商部门提醒企业,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参加名优产品评比活动,不要贪图省力和便宜,随便购买所谓的名优牌匾或获奖证书,以免给自己的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四)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陈文彪仇曙林)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新河工商所) (责任编辑:田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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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浩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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