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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征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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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始征订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修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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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3-06【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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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已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在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为了帮助广大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深入掌握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框架下,制定了准则指南,于2006年11月1日颁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从2007年中注协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看,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执业准则体系与相关执业准则指南完善了质量控制制度,修订了执业规程,并运用于执业过程中,平稳地实现了新旧准则的转换和过渡。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贯彻执行,巩固内地与香港审计准则等效谈判的成果,根据执业准则的实施情况,中注协对执业准则指南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2007年修订)》。
本次指南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根据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和审计实务的需要,以及国际审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对部分指南的内容进行了补充。(2)对原指南省略的有关国际审计准则的部分解释、说明、举例等作了必要的补充,并对个别文字的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与完善。
全书分上下两册,共176万字,每套定价156元, 已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现开始征订。事务所及个人购买的,须全额汇款,另加15%的邮寄费,订购10套以上的免收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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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cpa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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