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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行会计师事务所评“A”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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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推行会计师事务所评“A”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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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3-06【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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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2月28日电(记者吴华国)作为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自律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江西省在全国率先推开了会计师事务所评“A”制,通过综合考评,日前首批共39家会计师事务所分获AA级和A级授牌。
为了加强行业引导和管理,江西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组织制订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由各中介机构自愿申报,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综合考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建设、职业道德、执业质量、综合管理、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评价满分为100分,85分及以上为AA级,70分-85分为A级。
据介绍,江西全省共有121个会计师事务所参加了首次综合评价,其工作的评价期间为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通过事务所自愿申报、初评、复评、综合评价委员会终审等环节,共有39家会计师事务所获优质等级授牌,其中AA级13家、A级2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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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cpa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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